晨报讯 (记者高慧娟)我省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对流感疑似患者及时隔离……1月17日,省卫健委发布通知,针对我省周边省份流行性感冒疫情暴发,以及我省部分地区流行性感冒病例增多的情况,我省将进一步加强流行性感冒医疗工作。
省卫健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行性感冒医疗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流感病例医疗救治工作,完善医院应对流感救治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流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措施
建立健全发热病人登记制度
各乡镇卫生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明确1名院领导负责发热门诊日常管理,配备充足医护力量,确保发热门诊正常运转。
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做到流程、标示、导诊清晰,及时将发热病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建立健全发热病人登记制度,提高对发热伴明显流感样症状病人的警惕性,对“感冒”、流感样症状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流行病学史,要认真诊治,详尽交代病情、预后及注意事项,同时详细书写病历;要规范用药行为,不得滥用激素、抗生素、退热药等药物;应住院或转上级医院的及时处理,不得截留病人延误救治。对流感疑似患者及时隔离。
早期识别流感重症病例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早期识别流感重症病例,并及时转至重症病例定点收治医院。
个别不具备诊断、治疗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要给疑似流感病人使用磷酸奥司他韦抑制剂并同时将其转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就诊。
在医疗救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辨证论治,努力提高临床疗效。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市级专家组,对重症、危重病例采取综合治疗措施,并及时请省、市专家组会诊,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做好相关药品采购和使用
通知中明确,磷酸奥司他韦等神经氨酸酶抑制剂是治疗各类流感的常规药品,已经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属国家管制或限制使用药品。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转变将磷酸奥司他韦等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单纯理解为国家应急储备药品的错误观念,及时足量采购磷酸奥司他韦等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儿童使用颗粒剂),供临床正常抗流感治疗使用。
有处方权的医师可按照《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等相关指引要求,对有发热、明显流感样症状者,尽早使用磷酸奥司他韦(儿童使用颗粒剂),无须等待检验结果,无须请示上级医师或进行登记、统计及备案等。
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站、个体诊所等单位的基层医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早期用药意识和能力。
省卫生健康委将通过山西药品招标采购平台,每周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县级医疗集团(包括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情况,严禁出现部分医疗机构流行性感冒病例增多但无药可用的情况。
对于重症患者中医药要提早介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流行性感冒中医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加强对中医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中医医疗机构应对流感的能力。
要在预防流感科普宣传工作中突出中医药特色,结合本地区实际,向社会传播流感的中医药预防知识、日常防治措施。
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做好流感临床救治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等各项准备工作,维护好医疗秩序。呼吸科、儿科等科室要制定疫情应对方案,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临床救治工作,对于轻症患者,要积极开展中医药治疗,防止病情加重;对于重症和危重症患者,中医药要提早介入,充分发挥中西医协同治疗的优势。
全省将继续加强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工作,提高对流感病例早识别、早用药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