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徐麦丽 实习生 郭晓慧)在小区里,经常可以看到有人从窗户上接根电线,给楼下的电动车充电,殊不知,这样的做法很危险。1月15日22时10分,省城万柏林区光华街一小区内发生一起电动车失火事件,万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后,闻讯赶到的消防人员将火势控制。
据现场知情者介绍,火灾是一位住在5楼的住户从窗户上拉电线到一楼楼道口,为电动车充电时发生爆炸引起的。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时,火势正猛,浓烟滚滚,围观群众也较多,情况比较紧急。救援人员迅速拉起警戒线,并对火势进行控制。10分钟后,大火被彻底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在此,消防人员提醒市民,严禁在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领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电动车起火主要原因为电气故障,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伤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对违反通告(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