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曲县出台方案,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推进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针对燃煤锅炉提标改造不足,要求所有在用燃煤锅炉必须全部安装、改造脱硫、除尘等环保设施,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必须限期拆除。
针对清洁能源占综合能源消费量低,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产业准入,扩大能源综合利用规模,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抓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节能目标责任。
针对工地扬尘“六个100%”措施不到位,加强施工工地日常监管,全力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排查整治,坚决做到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清洗、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针对“散乱污”企业整治不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职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由各乡镇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相关部门紧密协调配合,全面压实“散乱污”企业监管与整治责任;严格相关产业政策,依法取缔环保设施不完善、生产工艺落后、违法违规的小洗煤厂、劣质煤销售点、砖瓦窑等散乱污企业。
针对劣质煤管控不严,加强企业劣质煤销售管控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煤炭发运站监管,切实落实管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煤炭质量管理措施,实行配采配煤、筛分洗选加工等措施,提升煤炭销售质量;坚持煤炭质量化验制度,建立健全煤炭销售台账。
针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缓慢等,督促矿山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其列入企业诚信公示平台黑名单;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彻底解决扬尘污染问题;责令采矿权人对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问题进行恢复治理,历史遗留、责任人灭失的矿山,由政府组织开展恢复治理;加大对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督察力度;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矿山企业违法占地行为。 (贾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