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检察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山西”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实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坚持把办案质量放在首位,提前介入侦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成功起诉了运城侯氏兄弟、太原张志勇等一批重大黑恶案件,案件的审结率、起诉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制定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意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措施,与省工商联建立“涉企”案件线索移送、督办、信息沟通等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把握罪与非罪界限,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涉企民事案件执行、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行为,严惩侵犯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及民营企业发展重点罪名犯罪案件1349件2083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11件2253人,批准逮捕844件1265人,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6人,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5人,提起公诉1068件1641人,不起诉103件146人,涉案金额620957.7万元。
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6个市、54个县(市、区)的党委、政府、人大出台了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文件。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涉汾河流域污染整治、保护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国有文物保护5个专项活动,通过公益诉讼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34亿元,督促收回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9.1亿元。针对大同浑源部分企业私挖滥采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依法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修复生态。
打造过硬队伍,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一年来,共有13个集体、23名个人分别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山西省杰出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自信,举办改革开放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活动,凝心聚力,开拓创新。
本报记者 邓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