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涛)7月23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在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从2019年起,力争每年培训1万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也就是说,只要你愿意,单位招你入门后,会培训你,还给你介绍“老师傅”作为带教老师。
“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这就是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核心所在。这样一来,企业再也不怕“生手”,只要你愿意就业,就送你去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理论培训,同时由企业的高技能人才负责“师带徒”,加上企业自己的操作实践,新的“菜鸟”也能很快成为“熟手”。
据悉,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我省明确了学徒的基本工资。学徒在约定培训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由企业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一般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以培训机构出具的有效培训费票据为准)的60%确定,但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最低为4000元,最高为6000元。补贴期限与约定培养时间相同,最长不超过2年。
学徒培训期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对学徒进行技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