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建华)7月26日,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我省11人荣获“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称号,2个单位荣获“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称号,2人荣获“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称号,其中2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我省11位“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分别是冯黎明、高养利、杨红涛、张建国、李永发、牛何松、骆国泉、惠建武、陈俊生、陈俊、谷守东。
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同市光荣院荣获“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称号,张文丽、张文艳荣获“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称号。
长治市壶关县后脑村民兵连长牛何松和晋中市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所长张文丽分别作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代表和“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代表在京参会。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今年5月起,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及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经逐级推荐、组织考察、初审复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了受表彰对象。当日,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共表彰了401名全国模范退役军人、91个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和76名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