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山西省民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西省11个市、11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均设在民政局,实现了我省市、县级层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要求,按照民政部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推动当地党委和政府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发挥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作用。截至目前,山西省11个市、11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均设在民政局,实现了我省市、县级层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
下一步,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依法履职,全力开创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