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8月7日讯(记者刘业飞 通讯员王秀芳 马禧)8月6日,记者从省水利厅了解到,根据“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7月27日至31日,省水利厅派出稽察组,对全省9市13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稽察。将于10月中下旬,对部分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该厅以2016-2018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做为稽察时段,开展稽察工作。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被稽察县(市、区)基本掌握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有国家层面的、省市层面的、县级及县财政层面的依据,从而增强了项目实施的严肃性,避免了资金管理使用的随意性,增强了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在项目实施中,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清楚了“四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相关要求,并掌握了基本的操作程序和一般方法,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加规范有效。针对生产开发项目,对其运行管理、产权明晰、项目效益、利润分配等实际问题有了足够的把握,增强了该类项目的移民受益和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稽察工作中,及时发现并纠正了市、县在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同时,将对稽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专题研究、举一反三,形成2019年稽察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