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资金5.78亿元,促进产业兴旺;安排资金9.14亿元,推动生态宜居;安排资金1.955亿元,深化农村改革,提升公共服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选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2019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2019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
5.78亿元促进产业振兴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将从七方面促进产业振兴,分别为:安排资金1.3亿元加快有机旱作农业发展;安排1亿元资金继续实施三大省级战略;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城郊农业发展;安排6500万元支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及产业区;安排4000万元支持奶业大省发展;安排1.05亿元支持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建设;安排3800万元支持杂粮全产业链开发。
1.3亿元加快有机旱作农业发展方面,3000万元支持创建晋中、朔州市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市;6500万元支持创建灵丘、寿阳、盂县、翼城、闻喜5个有机旱作整建制推进示范县和古交、应县、右玉等40个有机旱作封闭示范片,每个示范县补助500万元,每个示范片补助100万元;1000万元在汾河流域5个县开展增施有机肥试点;1000万元实施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面积50万亩,每亩补贴20元;1500万元实施丘陵山区农田 “宜机化”改造1万亩,每亩补贴1500元。
1亿元资金继续实施三大省级战略方面,山西农谷建设4000万元,3000万元用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1000万元用于省农科院开展科技创新工程研究;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3000万元,加快推进雁门关区域草食畜标准化生产和良种繁育,重点支持50个生态畜牧示范场、5个奶牛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个饲草加工示范企业等建设;运城(临汾)农产品出口平台建设3000万元,重点支持建设20个出口水果示范园区、3条水果机械化分级初加工生产示范线,培育10个水果出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老旧果园改造等。
1亿元资金支持城郊农业发展方面,4000万元支持太原小店、晋源及榆次城郊农业示范区建设,6000万元支持晋北、晋南、晋东南的平鲁、盐湖、侯马、潞城、晋城城区城郊农业示范县创建。
6500万元支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及产业区方面,5000万元支持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1500万元支持忻州杂粮、吉县苹果、沁县“沁州黄”国家级优势区建设。
4000万元支持奶业大省发展方面,3000万元用于建设35个奶牛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000万元用于建设1个省级和朔州市级生鲜乳检测中心。
1.05亿元支持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建设方面,8500万元支持大同食草畜、朔州羊肉、阳泉产业融合、运城果园改造、临猗苹果产业园、临汾水果、榆次生猪、高平生猪、文水肉牛、阳泉有机旱作等9市特色产业提档升级;2000万元支持开发以党参和黄芪等为主要原料的药食同源产品和中药材种苗繁育及生产基地。
3800万元支持杂粮全产业链开发方面,2800万元支持杂粮基地、产业化联合体等全产业链开发;1000万元支持杂粮产业示范县加工仓储物流等建设。
9.14亿元推动生态宜居
推动生态宜居方面,我省将从五个方面着手,7.22亿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8000万元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8000万元支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1500万元支持森林乡村建设;1700万元支持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其中,7.22亿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方面,5.02亿元用于农村改厕补助,1.9亿元用于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进行奖补,3000万元用于开展农村改厕技术试验示范补助。、
8000万元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6000万元支持以汾河流域为重点的482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2000万元支持20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示范中心建设。
8000万元支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用于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
1500万元支持森林乡村建设,建设森林乡村50个,每个乡村平均补助30万元。用于环村荒山荒地绿化、林带林网水网绿化、成片抚育、村内街巷绿化、庭院绿化、公共绿地建设。
1700万元支持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1200万元在长治、大同、晋中(左权)建设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加工再利用中心,开展农村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城市与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500万元用于农膜回收及利用试点建设。
1.955亿元深化农村改革
提升公共服务
我省将从四个方面安排资金,深化农村改革、提升公共服务,具体为:6550万元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3000万元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5000万元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5000万元拓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
6550万元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600万元支持朔州、吕梁、晋中、长治、晋城、运城6个2019年中央试点市,5700万元支持57个试点县(市、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等;250万元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非中央试点市县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3000万元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2000万元对获得“三品”认证的产品给予奖补;1000万元支持品牌建设,其中,500万元重点支持“山西核桃”“山西玉露香梨”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500万元支持优质面粉、优质杂粮等市、县粮油区域品牌建设。
5000万元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用于襄垣、清徐两县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实验试点项目建设。
5000万元拓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扩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范围。
本报记者 孟绍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