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涛)8月16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选拔45名新兴产业领军人才,今后,这些领军人才创办技术成果产业化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资助。
选拔范围为我省高端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现代煤化工、新材料等支柱性新兴产业集群,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增材制造、通用航空、节能环保等高成长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我省能源革命综合试点、新能源、煤层气等领域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应当是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能够引领和带动新兴产业领域科技发展,具有学科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或在晋创(领)办新兴产业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创业团队带头人。
这些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可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例如,创办技术成果产业化企业,可获得启动资金资助。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将纳入采购目录,优先推荐使用。成绩优异、有较大贡献的新兴产业领军人才,评聘高级职称可不受学历、资历及职数、岗位比例限制。此外,享受土地、工商、税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