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被网友称为“最严养狗令”的新版《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引发广泛关注。根据新规,在重点管理区域内携带犬只出户,要为犬只束牵引带,且长度不得超过1.2米,否则将当场处50元罚款。此外,遗弃或者虐待犬只也要面临相应处罚。
这些年,养狗的城市家庭越来越多。2018年9月发布的《2018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18年中国城镇养狗人数已经达到3390万人。更多的人喜欢狗,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去养狗。从个人角度说,这是生活的陪伴和精神的抚慰,从社会角度说,亦未尝不可视为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
只不过,宠物狗越养越多,有些人的文明养狗素质却没有跟上:任其随地便溺不清理,外出遛狗不牵绳,不办狗证不打疫苗,违规豢养大型犬、烈性犬……不文明养狗行为导致的犬只伤人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影响邻里和谐不说,还动辄酿成暴力事件。
关于文明养狗的讨论,是公共舆论的老生常谈。很多地方推出了新政,加大了对不文明养狗行为的惩处力度。遛狗不牵绳、违规养犬等行为,普遍都将面临罚款。虐待、遗弃犬只等行为,大多也都明确了处罚措施。相比之下,太原的新政之所以更受关注,被称为“最严养狗令”,或许是因为规定更为详细,也更具可操作性。
比如,不仅遛狗要束牵引带,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外出,牵引带长度还不能超过1.2米,否则公安机关将当场处50元罚款。因为,倘若牵引带太长,效果其实相当于没束牵引带。再比如,携带犬只乘坐住宅电梯,应当避开电梯使用高峰期,并怀抱,或者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这些规定都很细,而且很有必要。
想当好养狗人,先守好规矩。这是包括太原“最严养狗令”在内,各地养狗新政共同释放出的明确信号。用经济学的词汇来说,养狗行为具有很大的“负外部性”,正如司机开车不守规矩,受影响的绝不只是司机本人。应该像约束司机开车一样去约束养狗行为,既保护爱狗人士的养狗权利,也保护他人不被邻居养狗侵扰伤害的权利。
这个意义上说,“最严养狗令”或许还可以更严一些。因为当下各地规定,在操作层面依然存在困难,纸上的罚则与执法的羸弱形成鲜明对比。地方规定如何写是一回事,实际如何做仿佛又是另一回事。规范养狗行为有必要建立更为系统的执法制度,让不文明养狗人感受到执法的威严和违规的痛感。
众所周知,开车要办证,要缴税,要买交强险,违章了要罚钱罚分,甚至终身禁驾。养狗也要办证,要定期打疫苗。为便于持续管理,可要求植入芯片,按年缴纳管理费,购买宠物伤人保险。遛狗不束牵引带,宠物粪便不处理等不文明行为,不能只是简单罚款处理,还可以与养狗人个人信用挂钩。或者实行按章扣分,扣满了就限制其养狗。如果发生恶性伤人事件,或者其他影响恶劣的事件,甚至可以终身禁养。
文明养狗不能仅仅诉诸道德,期盼养狗人的素质自行提高,必须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倒逼养狗人文明养狗。这是个很有意义的立法课题。在总结地方“最严养狗令”实际效果的基础上,或有必要在全国层面适时推出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