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晋帅妮)4月6日,记者从省中小企业局了解到,全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奖励资金开始申报。申报企业须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我省对在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奖励资金为一次性奖励资金,已获得过省级财政奖励补助的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申报企业需向注册地所在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金融办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金融办审核汇总后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金融办。各市上报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