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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追了尾 按照惯例赔了钱 事后聊起来 前车变道才该罚

时间:2017-04-11
本报4月9日热线消息(记者 王骁)“追尾都是后车的责任。”这几乎成了司机们的一贯想法。前几日,太原市民王先生就发生了追尾事故,但责任认定居然是前车全责。今日,本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一名律师,该律师表示,追尾事故不一定是后车全责,也有前车需要负全责或者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况。4月7日下午,王先生驾车行驶到晋阳街时,左前方车辆突然变道到王先生车辆前方。但是由于路面有异物,前车突然急刹车,王先生避让不及,导致追尾事故发生。王先生说:“发生事故时,第一个念头就是我得赔人家钱。”据王先生介绍,他虽然质疑是因为前车司机突然刹车的行为导致他追尾,但是前车司机理直气壮地说追尾就是后车全责。好在双方并没有人员受伤,车辆损失也较轻,王先生为了不让道路拥堵,而且自己也有急事,所以经过事故双方当场协商,王先生赔偿前车司机400元私了。事后王先生一位懂法律的朋友告诉他,这场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是前车。就此,记者采访了位于省城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青红。马青红专职刑法、交通法等事务,她表示:“追尾事故并不是人们常说的后车全责,有些情况例外。如前车猛然间变道从而使后车追尾或剐蹭,这种情况只要前车压分道线,就是前车全责。但是如果发生追尾时车辆在同一车道内,就属于正常的追尾事故,后车负全责。追尾事故是由于前车溜车或者倒车导致的,只要证据充足,前车负全责,但是这种情况由于现场痕迹非常轻,如果没有影像视频,加上前车司机不承认的话,经验丰富的交警也很难分辨出到底谁撞谁。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前车斗气等,忽然间踩刹车导致后车追尾,一旦有证据证明,也是前车的全责。”由于王先生没有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也没有记对方车牌号,导致无法找到当日前车司机,只能放弃要回自己的400元。王先生想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车辆追尾时不要慌,要分清事故原因等情况来判断是不是自己全责,最好给自己的爱车安装行车记录仪,保留好追尾时的证据,免得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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