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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将安排正式立法项目9件

时间:2017-04-18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杨江涛)近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对外公布了2017年常委会立法计划和监督事项。其中,立法计划正式项目9件、预备项目13件。

  立法计划

  9件正式项目包括: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山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山西省旅游条例(修订)、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13件预备项目包括:山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山西省法治宣传条例、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山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西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山西省社会保险条例、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山西省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古建筑条例、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山西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山西省预算监督条例(修订)、山西省电子商务促进条例。

  监督事项

  全年安排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

  21项报告包括:关于全省政府采购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关于2017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全省法院案件受理工作的报告、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报告、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水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网络安全工作的报告、关于201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书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根据代表变动情况确定)。

  同时,还将就《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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