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刘亚男)4月17日,太原市教育局公布2017年太原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根据招生政策,凡具备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类型,可以进入专门招收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接受教育。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按照《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和《太原市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送教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入学年龄放宽 班容不超12人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一般与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一致,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但入小学不应超过10周岁,入初中不应超过16周岁。对超过入学年龄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采取插班或单独编班的形式缩短学习年限。太原市盲童学校和太原市聋人学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12人,各县(市、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培智学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8人。
义务教育面向全市 职高教育面向全省
太原市盲童学校、太原市聋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主要面向太原市招生,各校也可根据本学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能力,适当扩大招生范围。职业高中教育面向全省招生。各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培智学校)根据本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能力,可以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亦可就读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所需材料:(1)残疾儿童少年居民户口簿、残疾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或体检证明);(2)特异体质残疾儿童少年需提交书面说明;(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入学就读起始年级还需提供居住证、家长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4)需在小学、初中非起始年级插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有原就读学校的,需携带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资料(转学材料),学校同意接收后需办理转学手续;无原就读学校的,需提供学生基本信息后直接安排插班就读。
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有寄宿需求,入学时须向学校提供学生本人当年5月以后在本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