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西新闻

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将步入快速路

时间:2017-04-21

  ■晨报记者杜哲蓉采写

  每年新创办小型微型企业3万户以上,每年新增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0户以上;新培育1000户企业“小升规”;通过大力精准招商,依靠高新项目培养增长新动力……4月18日,《山西省“十三五”中小微企业发展规划》公布,为我省“十三五”期间中小微企业发展确定了目标和路径。

  每市培育发展2-3个主导产业集群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力争每年新创办小型微型企业3万户以上;每年新增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0户以上。中小微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5%左右,从业人员年均新增30万人以上。

  到2020年围绕我省轨道交通装备三大产业基地、煤机装备三大产业基地、节能环保六大产业基地、信息技术四大产业基地、医药产业三大产业基地建设,形成具有相当规模的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150个以上,实现销售收入1500亿元以上;其中形成5个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聚区;每个市重点培育发展2-3个主导产业集群。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集群

  “十三五”期间,对我省老陈醋、法兰、玻璃器皿、特色农产品、玛钢、机械加工、液压件、白酒、陶瓷、活性炭等39个重点产业集群,集中精力做好经营管理,开源节流,降低企业成本,实施严格精细化管理和资本管控,优化运营模式,增强盈利能力;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产业联盟,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积极引进技术、人才,提高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品牌认可度及企业诚信力度,壮大产业集群,实现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引导中小微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申报注册国家及本区域著名商标、原产地标志等,加强品牌策划与设计,丰富品牌内涵,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市场份额;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高区域中小微企业影响力。

  促进传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做强做大的同时,要培育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制造、光伏、LED、动力电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集群。

  中小微企业“非禁即入”推行“三张清单”制度

  “十三五”期间,严格实行“非禁即入”政策,切实解决民间资本进入产业的空间限制,推动全领域、全产业链向中小微企业开放;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模式,确保民间资本平等进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实现产权多元化。

  大力推行“三张清单”制度。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理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

  全省新培育“小升规”企业1000户

  助推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长转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强化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的管理,加强政策扶持和服务,利用差别化政策支持等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小微企业“上规升级”;鼓励各市制定出台扶持“小升规”企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小升规”培育企业的帮扶服务工作,协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土地等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力争“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培育“小升规”企业1000户。

  打造5个“百亿元”中小微产业集聚区

  依托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的骨干企业集约化发展,拉长产业链条,加快培育功能互补、协作有序的产业集群;重点支持现有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积极促进新生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按照布局合理、主业突出、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标准,到2020年,形成5个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争当技术、服务或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

  围绕区域优势和特色资源,突出行业优势和地方特色,鼓励专业化分工协作,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和我省重点发展的七大产业培育一大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鼓励中小微企业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与大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大力精准招商依靠高新项目培养增长新动力

  充分利用我省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调动各种经济主体积极参与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等七大产业发展,全力推进新兴产业做强做大。

  切实发挥商会和各类组织的作用,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实施精准化招商,推动股权招商,开展主题招商,吸引企业家来晋投资创业;促进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项目落地,全方位培养中小微企业增长的新动力。

  提高技术创新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十三五”期间,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工程,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技术创新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通过连续实施经营者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经营管理者和一大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推动全省中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

  科技资源向创客企业开放

  建立健全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和科技文献等资源向创客企业开放的运行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的省级科技资源网络管理平台,将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部分企业、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平台管理,向创客及创业企业开放设备、研发工具、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科技报告等科技资源。

  降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成本

  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中小微企业贯彻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和《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重视和推进服务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专业化服务,降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申请、保护、维权成本,推动知识产权转化。

  依靠“双创”增强发展活力

  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园区,打造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创业主体获得生产经营场所提供便利;发展新型众创空间,形成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开放式综合服务载体,为中小企业创业兴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服务;鼓励支持创业孵化基地与产业园区一体化发展模式,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者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十三五”期间,力争培育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5个左右,扶持和培育一批省级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培育和激活各类创新创业主体。鼓励中小微企业主动与高校、科研机构和技术中介组织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模仿创新、合作创新等多种途径,开展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切实执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分配相关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在岗或离职创业;积极组织和鼓励各高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引导以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创业创新;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创新,培育一批现代青年农场主,激活农村青年自身创造活力。

  • 上一篇: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如火如荼 建管养齐头并进
  • 下一篇:省气象台21日解除寒潮蓝色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