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在发放学前一年保教费和困难家庭补助时,要求家长持购物发票才能领取,家长质疑幼儿园此举加重孩子家庭负担。宝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幼儿园此举不合理,将责令纠正。
幼儿园通知家长 凭发票才能领补助
6月12日,一名家长反映称,宝鸡市高新区的俊宝贝幼儿园当天在微信群里通知家长称,拨款已到,请家长持发票来园领取学前补助及困难补助,限期两天,过期不候。该家长称,往年领这两项资金都不要发票,今年突然要发票,还限期两天,引起家长的质疑。记者看到,通知发出后,不少家长在幼儿园的群里表示,自己没有发票,也没处去开发票,有人指点称,在超市购物后,可以拿着小票去开发票。
“政府出台惠民政策是为了减轻家庭供孩子上学的负担,现在为了领几百元补助,我得先花几百元买东西开发票,这补助的意义在哪里?此外,政策变动事先不跟家长通气,通知一发只给两天时间就要让人办妥,逼的家长没有办法。”该家长说。
家长要领取的到底是什么钱呢?据了解,宝鸡市于2011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简称 “一免一补”。“一免”是指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免收保教费,民办幼儿园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标准予以减免;“一补”是指在免收保教费的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实行困难补助。一般情况下,公办幼儿园的学前一年保教费直接减免,不存在退费的问题;民办幼儿园要先收保教费,待政府资金到位后,再按标准向家长退还;困难补助通常直接冲抵孩子在幼儿园的生活费。俊宝贝幼儿园是民办幼儿园,让家长凭发票领取的,正是“一免一补”资金。
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擅自扩大范围
幼儿园正常发放“一免一补”资金,为啥要让家长提供发票呢?
12日下午,高新俊宝贝幼儿园一名负责人称, 6月11日,宝鸡高新区文教局马营教育组通知辖区幼儿园负责人开会,会上,马营教育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求,今年辖区幼儿园在发放上述资金时,要让家长提供发票。“发票的名字必须开成孩子的,消费内容可以是食品、奶粉、衣服等,目的是证明这些钱都花在了孩子身上。”该负责人称,往年没有要求过家长提供发票,这是第一次。
据介绍,高新俊宝贝幼儿园本学期减免学前一年保教费的一共涉及100多名5岁以上的孩子,标准是每学期450元;领取困难补助的有十几名孩子,标准是每学期375元。截至12日下午5时,共有两人提供发票领走了资金。
6月13日,宝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名负责人称,市上没有提出过领取“一免一补”资金要提供发票的要求,幼儿园索要发票的行为不合规定。随后,该负责人向宝鸡高新区文教局和下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此次要发票的事发生在马营教育组辖区,起因是个别学前班的孩子不在幼儿园吃饭,困难补助无法抵扣生活费,又不能发放现金,所以要求家长提供购物发票,表明这些钱确实花在了孩子身上,但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擅自扩大了范围,让涉及“一免一补”的家长都提供发票,给家长造成了不便。
13日下午,宝鸡高新区文教局工作人员表示,领补贴要发票是俊宝贝幼儿园老师开会时对会议精神理解错误导致,其他幼儿园没有发生类似情况,目前已要求俊宝贝幼儿园纠正错误,还是按照往年的办法发放相关资金。华商记者 杨宁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