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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加油站被秦都区法院查封 案外人两次撕掉封条

时间:2018-07-20

  遭遇欠钱不还,无奈一纸诉状将欠款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对方败诉并将其名下一处加油站查封。就在这时,一名案外人称该加油站属其个人财产,并在法院查封期间将所有人违法变更为自己。法院纠正并查封后,对方又两次撕掉法院封条继续开张。目前,该案执行法官表示,将尽快核实并依法从严查处。

  欠债不还加油站被查封 案外人提出权属争议

  严女士是咸阳市民,2014年11月,她向朋友赵某祥两次借款共100万元。7月18日,严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起初他说资金困难要缓几个月,后来才知道对方当时已负债累累,并被其他借款人诉至法院。”为维护个人权益,严女士向秦都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2015年12月1日,该法院查封了赵某祥名下彬县(现称彬州市)西坡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2016年11月24日,秦都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赵某祥支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并下发执行裁定书。

  就在严女士以为事情已就此完结,只需要等待拍卖后冲抵债务,就能那会自己的钱,不料却突然“冒出”一个案外人自称是该加油站所有人。严女士介绍,此前秦都区法院在受理另一当事人与赵某祥接待纠纷时,已将其名下彬县西坡加油站进行查封,并要求其间不得变更该企业工商登记信息。2017年7月20日查封期满后,执行人员办理延续查封手续时,发现该加油站所有人已变更为案外人马某。

  严女士称,后来法院要求办理单位彬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纠正这一违法变更行为,“目前加油站所有人已恢复到赵某祥名下,但马某认为加油站是其个人财产,并以加油站权属有争议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后被法院驳回。”

  两次撕掉查封封条 法院称将依法从严查处

  “今年2月26日,秦都区法院将该加油站进行了查封,不料后来对方私自撕掉封条继续经营。”6月13日,严女士发现该问题后向法院反映,执行人员再次前往现场进行查封,马某写下保证书称不再发生上述违法行为。“让人气愤的事,7月11日我路过时发现他们再次撕掉封条进行营业,这完全是把法律玩弄于鼓掌的行为。”

  7月18日,记者在严女士的指引下来到该加油站,其营业厅以及加油机等处的封条已经不翼而飞。对于记者要求给车辆加油的请求,工作人员颇为警惕,称当天停电,不能营业。对于此前该加油站是否已被查封,对方并未正面回答。

  随后,记者就该情况联系到秦都区法院该案执行法官于秦,他表示,此前接到严女士反映后已现场核实,并明确告知经营者任何人不能擅自撕毁法院查封封条对查封财产进行处置,“私自撕毁法院封条属于妨碍公务行为,情节恶劣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撕毁法院封条的行为已经损害到法律的威严和执行的严肃性,如果查实该加油站第二次撕毁封条,我们会对这一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华商记者 王斌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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