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华商报报道了榆林高专附中在榆阳、佳县、横山等地多所学校的初三班主任发出“招生奖励通知书”,涉嫌有偿招生。报道发出后榆阳区教育局于当天介入调查此事,并对该校作出处理。
25日上午,榆阳区教育局称,经调查,在榆林市教育局2018年中考成绩后,高专附中采取有偿招生的办法,鼓励初三班主任向该校推荐考生。此举破坏了招生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经榆阳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对高专附中作出以下处理:
1.勒令高专附中停止有偿招生行为,坚决不容许再向考生、班主任和社会散播任何违规招生信息。
2.缩减该校2019年高中一个班招生计划。
3.全区通报该校违规行为。
“希望全区各学校深刻吸取高专附中教训,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如出现违规招生的行为,我们将坚决查处。”榆阳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学生意愿,强迫或诱导学生填报指定学校的行为及时向教育局反映,他们将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华商报记者 李敏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