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水、停电、停WIFI。”这是石泉县法院惩戒老赖的最新措施,7月25日上午,石泉法院与11个单位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推出一批新的惩戒措施,共同对老赖说不。
根据和石泉供电分公司、水厂、天然气公司、四家通信公司协定,涉及法院执行腾房、清理施工场地等案件,法院限期届满被执行人仍不配合的,各协作单位按照法院文书指定起始时间果断采取“五停”措施,即“停电、停水、停网、停煤气、停暖气”。妨碍事由消除后,凭法院文书才能恢复供应。
“我们也遇见过正常的费用收不回来的烦恼,造成了国有资产和企业资产流失,所以在抵制‘老赖’上,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将会第一时间按照备忘录承诺配合法院,让石泉更诚信。”7月25日,石泉电信分公司经理陈静森说介绍说,根据法院和通信公司的协定,通信公司还为“老赖”设置提醒彩铃。对于逃匿的被执行人,将向法院提供电话号码注册情况,并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对被执行人的靓号,协助法院拍卖。
在具体的执行阶段,石泉县交通局根据协定,对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特定车次乘客信息、特定人的乘车信息,协助法院控制被执行人交付法院处理。对于困难的当事人,县民政局将依据法院协助文书,尽量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予以救济。县房管局承诺,每年为石泉法院预留15套以上公租房,用于法院执行案件中无房可住的当事人临时救急。
安康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在出席签约仪式时表示,石泉县法院积极和各单位沟通协作,推出的一系列执行新举措是破解“执行难”新的长效机制,值得在全安康市推广。华商记者 张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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