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挂奥迪车钥匙,身穿名牌衣服,吃饭时掏出数沓“现金”,去年底,咸阳吴女士在一舞厅结识一位出手阔绰的男子,后该男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其借款10万元。事后吴女士发现被骗,男子所带车钥匙系假冒,随身带的现金也均为冥币。
2017年12月1日下午2时许,咸阳市民吴女士来到公安渭城分局新兴路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一自称“于鹏”的男子骗了10万元现金。据吴女士介绍,2017年11月25日,她在咸阳市渭城区国棉八厂十字西一个舞厅跳舞,其间与“于鹏”结识并产生好感。交往中,于鹏穿着讲究,腰挂奥迪车钥匙,两人在附近高档餐厅吃饭时,男子拿出成沓“现金”称自己在做大米生意,邀其一起做,吴女士未同意。2017年12月初,于鹏带她到咸阳塞纳绿洲工地称要谈工程。在工地门口,于鹏给一名高姓男子打电话,对方让他们先去附近一酒店等他。在酒店内,高总要求于鹏将56万工程款中的13万元税款先行给付。于鹏以现金不足为由向吴女士借款10万元,吴女士未加怀疑,将自己1万元积蓄取出,后以自己名义在交通银行贷款9万元一并交给了于鹏。随后几人先后离开酒店。不料当天下午,吴女士发现再也联系不上于鹏,思量后赶紧报案。
案发后,办案民警根据吴女士的回忆,调取了于鹏可能活动过的小区周边监控,发现于鹏曾以“孙波”这一名字在附近酒店内登记住宿。经查,所谓“高总”也并非塞纳绿洲工地工作人员。民警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团伙诈骗案件,并最终确定这名叫于鹏的男子真名叫梁某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此前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黑龙江警方刑事拘留。办案民警迅速赶赴黑龙江省将梁某辉以及其余涉案人员抓获。
据梁某辉交代,2017年11月20日左右,他伙同他人来到咸阳。在与吴女士交往中,故意穿名牌衣服,买来假“豪车钥匙”,并将冥币伪装成十余沓现金,以迷惑吴女士伺机实施诈骗。见第一次以假装做大米生意实施诈骗没成功,梁某辉以做工程为由伙同他人成功实施诈骗。7月13日,警方已对梁某辉等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华商记者 王斌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