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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推行市级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

时间:2018-08-04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市医管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获悉,会议审议通过了《铜川市市级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铜川市市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委派管理办法》。办法指出,我市将在所有市级公立医院推行院长目标年薪制和总会计师委派制。

  年薪制管理办法将党委书记同步纳入目标年薪制管理,院长和党委书记年薪由财政全额负担。院长目标年薪原则上不超过本院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3.5倍,党委书记目标年薪标准为院长的90%。院长目标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管理绩效年薪组成,基本年薪是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补贴,按月发放;管理绩效年薪多少取决于本院职工当年平均收入、医院规模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党委书记管理绩效年薪的发放与市委组织部年度个人考核结果挂钩,考核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依次按照院长年薪的90%、85%、80%发放年薪,考核不合格仅发放基本工资。

  考核办法提出,院长目标年薪制考核由铜川市医管委负责,市医管办具体组织实施。院长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结果与管理绩效年薪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取消管理绩效年薪。医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等,实行单项否决,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院长予以免职。院长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医管委提出申诉。院长年度考核结果视为医院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医院等级评价等挂钩。

  同时,市医管委还将向所有市级公立医院委派总会计师,主要协助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总会计师的聘用严格按照中省有关任职要求,面向社会招聘,行使副院长职责,享受副院长工资待遇,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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