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记者从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机动车辆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经核查,目前渭南全市有16辆机动车已达报废标准。据了解,这些车辆不但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且全部属“黄标车”。
渭南交警提醒这些机动车所有人,即日起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渭南市新达报废回收公司地点:渭南市经开区龙背镇侯家村;韩城市源泉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地点:韩城市西塬村潘庄路口),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到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不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该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全部作废。机动车仍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华商记者 张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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