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制品、方便食品等60批次,合格58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8月9日,从该局稽查科发布的公告中了解到,此次抽检的总体情况为:方便食品37批次,不合格2批次;糖果制品10批次、薯类和膨化制品1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据悉,不合格产品情况分别为:眉县首善镇玖捌超市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取辉食品厂生产的拉丁板筋湘式挤压糕点,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81g/kg,标准规定为小于等于0.5g/kg。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宝鸡市陈仓区城区满财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西安市爱玲食品厂生产的(素食)牛板筋,酸价检出值为5.5mg/g,标准规定为小于等于3.0mg/g。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陈仓区、眉县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9月15日前报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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