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查获一起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因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被处以记36分并处罚款一万零二百元。
当日上午,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在缉查布控点接指挥中心指令对一辆陕A牌照小型轿车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人出示的行驶证有伪造变造嫌疑,逐通过公安综合平台进行查询,发现该车信息与平台显示信息不符,随即民警将驾驶人和车辆带回大队办案区进行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驾驶人张某某对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及行驶证上路行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该民警说,根据相关规定,他们决定对张某某处以拘留三日以下;收缴小型轿车号牌及行驶证,罚款一万零二百元记36分的处罚。
华商记者 郭强 通讯员 崔英海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