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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老人车祸身亡获赔25万 6子女为争赔偿款上法庭

时间:2018-08-14

  母亲突遇车祸不幸身亡,当亲戚朋友还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之时,石泉县中池镇的六兄妹却因“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开始了争夺大战。兄妹之间谁也不愿意退让一步,完全置情亲不顾,关系越闹越僵,最终诉至法院。

母亲车祸不幸身亡

6个子女争赔偿款

  2018年6月19日陈某因交通事故死亡,经过人民调解委员调解肇事司机与受害家属达成协议,肇事司机一次性赔偿受害家属死亡赔偿金250000元。协议签订后,赔偿金由张某甲领取保管。人死不能复生,这笔赔偿金对受害家属多少是个安慰。

  亲人的不幸离世,已让兄妹六人陷入悲痛之中。围绕着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兄妹六人又争得不可开交。张某甲认为从1992年分家后,其母陈某由其照顾生活起居,故该笔死亡赔偿金自己应该多分些,而其余五兄妹认为大家都是母亲的继承人,应该均分死亡赔偿金。六兄妹就该笔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未协商一致。最终,张某乙等五兄妹便诉至法院。

法官耐心调解

六兄妹握手言和

  考虑到原、被告系同胞兄弟姊妹,且双方并无实质的矛盾冲突,法官认为此案宜调不宜判。

  庭审前,法庭多次组织六兄妹调解。原、被告情绪都特别激动,言辞激烈,调解工作几度无法进行。法官决定从情理入手,告诉六兄妹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将死亡赔偿金视为遗产。同时,死亡赔偿金也不是给死者的“赔命钱”,而是对死者家属精神上和家庭损失的一种补偿,六兄妹均有权依法分割。但是,母亲一直由张某甲照顾生活起居,与母亲的生活紧密程度等也必须考虑在内。希望双方多从亲情的角度出发,互谅互让。

  经过法官耐心开导、劝解、法律的讲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扣除丧葬费60000元,被告张某甲一次性给付张某乙等五兄妹各18000元。华商记者 张建全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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