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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13岁女孩河道玩耍 不慎坠入深水潭溺亡

时间:2018-08-18

  8月7日,华州区一名13岁女孩和邻村伙伴在河道玩耍时,不慎落入河中一深水潭溺亡。8月14日,华商报记者在事发地点附近走访,未发现有警示标志,家长呼吁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并加强管理,让这种悲剧不再发生。

  事发:暑假回老家 不料发生意外

  8月7日晚7时许,在外地工作的华州区一居民接到亲友电话,得知13岁的女儿出事了。归心似箭的他匆忙赶到火车站,却买不到回家的车票。“最早的高铁要到8日上午,实在没办法,我就在车站等。”他说,这一晚自己是在煎熬中度过的。

  这对夫妇育有3个孩子,出事的是长女,在华州区就读,9月将升入初二。暑假回到老家,没想到却出了意外。女孩父亲匆忙赶回,了解了女儿出事的详细情况。他说,孩子8月7日下午3时许和邻村几个小伙伴一起去河道玩,后来不知怎么掉进了河道中的一个深水潭里。

  “一起去的小孩急忙喊人,等大人到跟前时,已经找不到孩子了。”他说,后来有水性好的邻居帮忙下水救人,多次潜水才找到孩子,这时已过去约半小时,孩子救上来已经不行了。

  8月8日,溺亡女孩被安葬,家人和亲友悲痛不已。

  走访:从桥头到事发地未见警示标志

  8月9日一早,情绪稍微平复后,女孩的父亲到孩子出事的河道附近查看,发现附近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8月14日,华商报记者到事发河道附近走访,这是由南向北流经华州区高塘镇境内的赤水河。一座桥两侧的河道水流虽急但水并不深,往北百米开外,河道中央有几处凸出水面的泥土,可以踩着过河,但泥土表面很滑。再往北一两米外,河道陡然下落形成类似峡谷状的河道,落差达三四米,形成一道“瀑布”,下方河道被落水冲出深坑后形成深水潭,女孩正是在此处溺亡。从桥头到出事的水潭,沿途没有警示标志。

  女孩父亲说,事发后,警方、消防、急救中心等部门也曾赶到,但孩子已经遇难。他到河道走访,发现还有人在玩耍。他说,没看护好孩子家人有疏于管教的问题,但河道管理等相关部门也有责任,应及时对这些危险的河道进行治理,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类似的不幸再次发生。

  在一手机软件中,女孩曾拍摄并上传了多条小视频。在小视频中,这名13岁的女孩伴着音乐做出许多可爱的动作,父亲看到这些视频忍不住落泪。

  河道管理站:将下落河道改为缓坡

  附近设警示标志

  华州区公安局高塘派出所一名民警介绍,事后经了解,溺亡女孩和几名小伙伴去河道玩耍,可能是在河道下落处附近不慎滑倒被水冲下导致意外。

  高塘镇政府分管水利防汛的一名负责人表示,每年都会在沿河道的村庄进行宣传,提醒村民不要到河道玩耍,同时看管好孩子。事后,也安排村干部再次加强提醒宣传。

  华州区河道管理站一名工作人员说,辖区河道共200多公里长,在一些大的水面都设置有警示标志,提醒切勿下水防止发生危险。此次发生意外的深水潭,是去年9月及今年以来几次大的降雨后,河水猛涨冲刷形成。

  为防止再发生类似意外,计划将河水下落处附近改为缓坡,并铺垫石块减轻冲刷,在深水潭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还会继续组织工作人员分成多组,持续对到河道和库区等水面玩水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劝阻。也希望广大市民和学生勿到河道和库区等水面玩耍,防止发生意外。

  据悉,8月5日,渭南市教育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在当地政府部门的领导下,会同水利水务等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次研究预防学生溺水重点问题和应对举措,深入村组、社区和重点水域做好针对性教育和预防,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巡查和预防溺水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严禁中小学生下水游泳或嬉戏。从管理、教育、防范等方面抓好责任落实,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华商记者 卫楠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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