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和《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我市已经将36种国家谈判药品及《国家药品目录》7种较为昂贵的特殊药品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一、36种国家谈判药品及7种特殊药品
1、36种国家谈判药品
注射剂18种:利拉鲁肽、重组人尿激酶原、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重组人脑利钠肽、吗啉硝唑氯化钠、曲妥珠单抗、贝伐珠单抗、尼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氟维司群、重组人干扰素β-1b、康柏西普、雷珠单抗、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银杏内酯注射液、注射用黄芪多糖
口服常释剂型15种:替格瑞洛、托伐普坦、阿利沙坦酯、厄洛替尼、索拉非尼、拉帕替尼、阿帕替尼、西达本胺、阿比特龙、依维莫司、来那度胺、司维拉姆、碳酸镧、复方黄黛片、参一胶囊
口服液体剂种1种:泊沙康唑
缓释控释剂型2种:喹硫平、帕罗西汀
2、7种特殊药品
注射剂2种:培美曲塞、英夫利昔单抗
口服常释剂型5种:埃克替尼、达沙替尼、吉非替尼、伊马替尼、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二、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
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国家药品目录》的乙类药品管理。限定支付内容按照人社部发〔2017〕54号文件同类药品规定执行。
三、特殊药品的使用规定
参保患者在我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时,须由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参保患者在我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时,须由主任医师开具处方。
四、特殊药品的管理
特殊药品管理实行“事前审查、实名备案”制。参保患者经诊断确需使用特殊药品治疗的,须经特殊药品治疗用药医师填写《铜川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责任医师认定,经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向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审核备案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