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旬阳县一涉爆企业竟让无证员工将炸药、雷管混装运往矿区,幸被前来检查的民警及时发现制止。旬阳县公安局对该企业罚款10万元,两名无证员工依法行政拘留。
3月14日,旬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到该县一涉爆企业正在经营的矿山进行民爆物品安全检查时,发现员工张某正骑摩托车将刚领出民爆物品库房的炸药、雷管运往6号矿井。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及时将炸药、雷管分离运返民爆物品库房安全存储。
经调查,该涉爆企业在日常生产中,民爆物品的管理、使用未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执行。张某、李某并非该企业民爆从业人员,也未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3月14日,张某、李某在明知自己未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情况下,竟成功从该企业民爆物品库房领出炸药、雷管,且混装运往矿区。
3月22日,旬阳县公安局依法对该涉爆企业罚款10万元,对张某、李某行政拘留15日。
华商记者 王斌 通讯员 陈康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