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华商报记者从丹凤纪检监察网获悉,丹凤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多名村干部因违规公款吃喝、发放并领取津补贴等问题受到处分。华商报记者注意,其中龙驹寨街道办资峪沟村村干部就餐10次花费6173元,每顿饭平均消费617.3元。
分别是:
1.龙驹寨街道办资峪沟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康苏军、文书兼村计生主任何军虎违规公款吃喝、购买香烟问题。2015年4月,康苏军与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杨某某(另案处理)、村文书兼村计生主任何军虎,以虚开发票、虚列务工补贴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用于支付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期间村级就餐10次花费6173元,购买香烟8次花费1325元。2018年6月11日,龙驹寨街道党委给予何军虎同志警告处分;2018年6月19日,县纪委给予康苏军同志警告处分。
2.棣花镇棣花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雷福朝、原居委会主任薛喜平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问题。2015年3月,雷福朝与时任党支部副书记薛喜平,违规给其二人发放2014年配合棣花文化旅游园区建设工作误工费,雷福朝领款4000元,薛喜平领款3000元。此外,2015年至2018年,雷福朝还存在公款报销个人罚款、虚报并挪用项目资金、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2018年6月19日,县纪委给予雷福朝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薛喜平同志严重警告处分。
3.峦庄镇街坊村原党支部书记周建民、原党支部副书记王龙水、监委会主任张可文、原文书、报账员江显平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2月,该村用集体资金支付村级就餐花费13383元,购买烟酒花费1925元;2018年2月,用集体资金支付村级就餐花费3066元。此外,2015年至2018年,周建民还存在套取国家危房改造款、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等问题。2018年6月19日,县纪委给予周建民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张可文、江显平同志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8月14日,峦庄镇党委给予王龙水同志警告处分。
4.武关镇南坪村党支部书记段大民、原文书陈忠录、原村监委会主任孙江财违规使用公款在经营性餐馆消费问题。2013年2月至12月间,该村在秦乐园休闲农庄接待上级就餐花费27086元,并用集体资金进行支付。2018年6月22日,县纪委分别给予段大民、陈忠录同志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7月23日,武关镇党委给予孙江财同志严重警告处分。
华商记者 陈永辉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