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牵引挂车,为了能跑运输,他竟然找街边小广告办理了一张假证。8月23日,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上路,被交警查个正着。
8月23日晚19:10,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宝平中队民警李海林等5人,在凤翔收费站广场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执勤民警李海林拦截下一辆号牌为蒙C*****重型半挂牵引车准备核查其驾驶证时,驾驶员王某某竟然要偷偷给检查民警塞钱,驾驶员的这一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
经仔细辨认驾驶员王某某的驾驶证,发现其驾驶证副本字体与公安制证字体有所差别。凭着多年工作经验,民警李海林断定此驾驶证有伪造、变造的嫌疑。经过移动警务通的查询,系统内的确显示了驾驶员王某某有A2大型机动车驾驶证信息,这时王某某也从包中拿出了真的A2驾驶证。另民警不解地是,明明有A2驾驶证,为何多此一举,再伪造个证件呢?
民警仔细查看,原来他的实习期到今年9月份。王某某也表示,他是老板的雇佣的司机,常年跑长途,因害怕被交警处罚,副本上明确标有实习日期,就想着早日工作挣钱,在宝鸡一街头“小广告”上找人,在7月份办了个假证,想着混几月时间,不想刚下高速就被你们查住了。
王某某使用伪造驾驶证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95条之规定,王某某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高速交警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驾驶牵引挂车。华商记者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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