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入户盗窃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现年29岁,陕西省城固人,长期流浪社会,以盗窃维持生活。陈某某2015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一千元,2017年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八个月,罚金2千元。
今年7月24日,该陈窜至南郑区大河坎入户盗窃一条香烟后销赃150元挥霍。同年8月11日该陈又窜至一户外出务工人家,撬坏门锁,入室盗窃,盗得银戒指两个,银项链一条,银牌一枚。该陈在盗得财物后又在被盗人家翻出大枣一袋、黄酒一桶,见四周无人便在被盗人家中边吃大枣边喝黄酒,随后酒劲上来,就倒在被盗人家沙发上睡觉。邻居发现被盗人家家门有损坏,便召集群众入户查看,现场将酣睡的陈某某抓获。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该案加紧补充侦查。华商记者 周金柱通讯员 邵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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