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澄城县一位家长向《华商报》反映,公办的澄城县第四幼儿园必须缴纳1300元托管费才能报名入学。华商报报道了此事。
30日,澄城县第四幼儿园园长马侠表示,华商报报道后,幼儿园28日上午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内部自查,发现有教师未深刻领会园委会“关于幼儿开学报名的注意事项”及“幼儿自愿在园就餐问题”的相关规定,导致在报名时未能给家长解释清楚。
经初步调查,园中确有两名教师存在该问题,经园委会研究决定,两名当事老师须深刻反省,做书面检讨,并在下一步严肃处理。
“因园方工作失误给家长带来的不便和困惑,我们深表歉意,对此园方已发布退费公告,对已报名且不想将幼儿托管的,可随时到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同时,我们还会在幼儿园官方微信公号上发布公告,等9月1日开学后,会召开家长会,就此事再次向家长道歉。”马侠说。
30日下午,澄城县教育局学前教育股一工作人员说,幼儿园确实已发布公告和对涉事老师的处理意见,目前还只是园方内部处理意见。等调查清楚后,教育局监察室会有正式处理意见。
“幼儿园发布退费公告,态度是好的,这两天就去办退费,”已交托管费的一位家长说,“托管是好事,但如果成了入学的前置条件,好事就可能变坏事。”华商记者 唐保虎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