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果库管理员,本应该在岗位上恪尽职守,但富县一男子却将公司的果款挪用后仍拒不偿还。近日,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将该男子依法刑拘。
今年7月4日,富县绿园果业合作社副理事长白某军来到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果业合作社内的果库管理人惠某某将合作社2018年1月份以来先后3次未上交的果款共计23万余元挪为他用,不予偿还,请求查处。
接报后,因涉嫌资金巨大,富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安排对该案展开限时督办。办案民警不分昼夜,剥丝抽茧,最终将案情调查清楚,并于8月13日经过缜密部署,将犯罪嫌疑人惠某某在洛川县抓获归案。
经突审,惠某某对其在2018年1月至2月期间,挪用富县绿园果业专业合作社234988元果款,通过手机购买“北京PK拾”、“分分PK拾”、“2分PK拾”、“重庆时时彩”等彩票进行盈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惠某某已被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华商报记者 贺秋平 通讯员 李娟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