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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意外身故 宝鸡这对继母与儿子为房产产生纠纷

时间:2018-09-06

  为了房产继承的问题,继母与儿子险些对簿公堂,致使亲情走向破裂的边缘。9月3日,金台区法院群众路法庭在辖区村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继母子为继承房产的家庭纠纷,加深了母子亲情。

  据了解,原告刘梅与被告王可系继母子关系。1991年12月,原告带着6岁女儿王婷与王可生父登记结婚,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在原庄基地上建了11间房屋。2001年,刘梅丈夫因意外身故。现刘梅将王可、王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该11间房产。

  金台区法院群众路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人张凤法官详细阅看了案卷材料,并了解到该案诉前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张凤法官认为,该案系家庭纠纷导致的诉讼,现在原告年龄较大,情绪比较激动,办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为了彻底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遂及时向被告王可送达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被告王可庭前到庭答辩称,其年届四十,眼有残疾没有成家,和继母一起生活,自己虽在市区打工,但农忙时回家照顾,家庭所有开支也由其承担。

  因城中村改造,其房屋有可能被拆迁,其继母才起诉要求分割房屋,现被告王可认为其和继母没有矛盾,坚决不同意分割房屋。被告王婷人在外地,法庭给其邮寄了诉讼材料,被告王婷电话向法庭表示其已经出嫁,在外地生活,不愿参与本案诉讼。张凤法官本着彻底化解刘梅家庭矛盾,避免刘梅母子对簿公堂,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及时到村委会和村组干部了解情况后,确定了在村组干部参与下,在村委会调解该案的思路。

  随后,在村委会的三次调解中,原告刘梅情绪异常激动,坚决要求依法判决。张凤法官在做好刘梅情绪稳控工作的同时,告知刘梅应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会给其一个公正的结果。在张凤法官和村组干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和劝说下,刘梅与王可心中的疙瘩得以打开,母子二人双方冰释前嫌,在村委会的见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刘梅遂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双方纠纷成功解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华商报记者 丁瑜 通讯员 惠小刚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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