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因吸毒致驾驶证被注销,永寿一男子喝了两瓶啤酒后,抱着侥幸心理再次开车上路,不料被交警抓个正着。目前,等待这名集吸毒史、酒驾、无证驾驶于一身男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9月6日夜,永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乡中队民警按照大队安排部署,在永寿县餐饮聚集地石家庄周边开展夜查统一行动,重点查处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晚22时,永寿籍男子赵某伟与妹妹在饭馆吃饭,其间喝了两瓶九度牌啤酒,抱着侥幸心理,驾驶陕D号牌的白色宝骏牌小型普通客车沿西兰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农行门前时,遇执勤民警依法拦停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赵某伟每一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7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赵某伟对自己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但不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被口头传唤至永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调查。经公安网查询比对及进一步询问,查证赵某伟驾驶证已被注销,属无证交通违法行为。赵某伟坦言,自己有吸毒史,2014年2月25日在永寿县看守所强制戒毒,本人所持B2驾驶证被注销,自己不该抱着侥幸心理违法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随后,永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赵某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1500元罚款,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2500元罚款的处罚。华商记者 王斌 通讯员 张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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