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延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了一起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案件,车主刘某被处以罚款五千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9月6日下午,延安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双拥大道东兴十字执勤时,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即民警对其进行了检查。
延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民警 杨虎
发现他所使用的机动车号牌,并不是由我们公安机关颁发的正规机动车号牌,而他的号牌是用一个塑料的背胶板打印出来的,它上面写的是陕J,有一个残疾人轮椅的坐标,然后是T050,所以我们现场就认定他使用的机动车号牌是伪造的。
经过询问,驾驶人刘某自称是残疾人,所驾驶的是一辆残疾人代步车,为绿灰色夏利牌轿车,属于机动车。检查中,民警在该车后备箱发现了该车的真实号牌。针对刘某的这一违法行为,民警给予了严厉处罚。
延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民警 杨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刘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我们对其处以罚款五千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一直以来,涉牌涉证都是公安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涉牌违法车辆主要是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往往违法行驶,而且还严重危害其他车辆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会因号牌不实、警方查证困难而逃避处罚。
延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民警 杨虎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机动车号牌的管理是相当严格的,不要说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就是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上道路未悬挂号牌,都是处罚相当严重的。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能正确使用机动车号牌,悬挂机动车号牌,请勿以身试法。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