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在游玩时见到一辆八成新的电动车钥匙停放在停车场上,车钥匙没拔,便趁四周无人之机,将电动车骑回自己家中藏匿。近日,经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4000元。
今年7月份的一天下午,南郑男子周某某带其四岁侄女在南郑区南湖景区游玩。在游览过景区后,周某某在取自己停放在景区门口的电动车时,发现紧挨着自己电动车的旁边停放着一辆八成新的电动车,且钥匙插在车上。
周某某在环顾四周后见无人在此,便心生贪念,不顾四岁侄女在身边跟着,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将这辆没拔钥匙的电动车骑走,藏匿于家中。被害人杨某某在工地干完后回到停车场发现电动车不见了,赶紧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周某某对自己一时心生贪念的行为悔恨不已。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李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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