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华商报记者从安康市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获悉,因十天高速公路安康收费站半封闭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十天高速公路安康收费站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对十天高速公路安康收费站采取半封闭施工,从西安、汉中方向前往安康的车辆,请由五里收费站或安康东收费站驶出。
二、自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对十天高速公路安康收费站采取半封闭施工,安康前往十堰方向车辆,请由安康东收费站通行。
三、请过往驾驶人员注意行车安全,听从交警路政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予以处罚。 华商记者 张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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