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中午12时14分,白水县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包括:
1.县商务局纪检组长王江平,让下属单位支付本应个人承担的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人防办主任刘成仓,在担任县工商联主席期间,公款宴请,购买赠送礼品,私车公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县文物旅游局局长李朝辉,将私车维修保养费入账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县物价局副局长高娜(非党)违规举办儿子满月宴,收取本单位同事礼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西固镇东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党王刚,担任东固村村主任期间,在公务接待中赊欠高档烟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华商记者 卫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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