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华商报记者从商洛市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获悉,全市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县(区)有关部门重拳出击、集中整治,下茬立势摸排线索,动真碰硬快查严办,依法查处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新闻敲诈、网络违法违规等案件,惩治了一批假借媒体报道、网络曝光为名危害企业、群众利益,实施敲诈勒索的人员。
今天曝光5起典型案件。
1.2018年7月,某新媒体记者李某、任某,以破坏水源、污染环境为由敲诈勒索商州区夜村镇新鑫兴采石场8000元。商州公安分局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2018年4月19日,某报记者车某伙同商州区夜村镇刘某某(假记者)以曝光山阳县十里街道办事处刘家村征地补偿问题要挟,先后两次敲诈共7000元。山阳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3.2014年5月至2018年7月,王某某假冒某报记者,多次在洛南县以安全生产、环保达标等问题要挟企业,先后敲诈勒索矿企、沙场共计13400元。洛洛南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4.2018年7月,镇安县周某在微信群中发布涉暴恐言论和虚假信息。镇安县公安局依法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5.2018年8月,商州区程某在微信群中公布他人姓名和家庭详细住址,造成不良影响。商州公安分局依法对程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0元。
通讯员何建强 华商记者陈永辉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