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城固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抓作风、纠“四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近日,城固县纪委通报8起典型问题。
1、城固县宝山九年制学校教师郑春违规举办小孩满月宴问题。
2017年2月10日,郑春在城固县海棠春酒店举办其小孩满月宴,宴请亲友及部分同事,并收取礼金。
处理结果:经城固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给予郑春行政警告处分。
2、城固县宝山九年制学校教师朱锐违规举办小孩满月宴问题。
2017年2月17日,朱锐在城固县海棠春酒店举办其小孩满月宴,宴请亲友及部分同事,并收取礼金。
处理结果:经城固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给予朱锐行政警告处分。
3、城固县原公镇西坝村主任韩耀春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问题。
2016年3月4日,韩耀春为其儿子操办婚宴,事前向镇纪委进行报备,承诺婚礼中不大操大办,然而婚宴当天,大办婚宴48桌,收取礼金624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结果:经原公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韩耀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城固县博望小学校长胡俊彦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博望小学将其服务辖区内四个村筹集的4000元教师节慰问金,未入学校财务账,用于日常开支;2015年11月,博望小学违规向全校24名教师职工每人发放补助100元,共计2400元。
处理结果:经城固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博望小学校长胡俊彦行政警告处分。
5、城固县第五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高宏违规操办妻子祖父丧事问题。
2017年2月,高宏因妻子的祖父去世,收取城固县第五中学35名职工礼金共计10700元。
处理结果: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6、城固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职工何红宾违规为女儿举办升学宴问题。
2016年7月30、31日,何红宾在自己老家为女儿举办升学宴18桌,收取礼金11500元。
处理结果:经城固县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给予何红宾行政警告处分。
7、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万里违规举办乔迁宴问题。
2016年9月8日上午,万里在城固县海棠春酒店举办乔迁宴,宴请部分单位同事和朋友,收受礼金41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结果: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中共城固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万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8、县图书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1年以来,县图书馆副馆长黄明亮先后多次安排出纳王蓉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安排会计李科蓉违规收取费用并账外保管;2013年5月以来,县图书馆多次以“工作津贴”、“特殊贡献奖”的名义,发放补贴、奖金共计16100元。
处理结果: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明亮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图书馆党支部书记孙克秀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经县文广局研究决定,给予王蓉、李科蓉警告处分。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