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到绥德某洗浴中心对两名洗浴中心工作人员大打出手,并对前来处警的民警威胁辱骂,甚至殴打处警人员。近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诉一起涉嫌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案件。
7月14日,郝某某酒后来到洗浴中心以丢失现金为由无故生非,大打出手,致两名洗浴中心工作人员受伤。后又打砸了急救中心的心电监护仪,平板心电图机、玻璃门等物品,损毁价格达2460元。
在执法民警处警时又对民警威胁、辱骂、恐吓、抢夺处警人员的拍摄手机,甚至殴打处警人员,可致使民警无法正常执行职务,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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