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逃逸。宝鸡市渭滨交警大队民警通过网上追逃的方式,10月12日,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燕某从西安铁路公安处宝鸡东站派出所押解归案。
事情还得从今年3月25日说起,那天凌晨1时55分,燕某醉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火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尚品阳光小区门前时,与在尚品阳光小区门前由北向东倒车的李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发生碰撞,造成燕某和坐在小型面包车附驾驶座位上的张某受伤,两车受损。
经检验鉴定,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0.51mg/100ml。渭滨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燕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燕某也承认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事实。
4月3日,渭滨交警大队依法对燕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但在8月下旬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审理燕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时,燕某逃逸躲藏。随后,渭滨交警大队接到了法院的逮捕决定书,并迅速开展网上追逃。
10月12日,燕某在潜逃途中,被西安铁路公安处宝鸡东站派出所警方抓获,随后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滨大队民警押解归案。目前,燕某羁押于渭滨区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民警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守法出行。在遇到交通事故后,尽快将伤者送医,及时报案,配合各级公安、司法部门对于案件的调查、审理,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更不要想通过藏匿等方式躲避法律制裁。华商记者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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