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公安民警的大力帮助,使我们要回了被拖欠的工资!”10月12日上午,19名原金州大酒店员工将一面印有“情系民众、为民撑腰”的锦旗送到汉滨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康源实业有限公司金州大酒店以经营亏本为由,拖欠李某、韩某等19名员工132488元工资,眼看着大半年的辛苦就要打水漂,他们向汉滨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维权。汉滨区劳动监察部门多次责令酒店经营管理者周某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但是周某逾期未做整改。2018年9月28日,汉滨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此案移交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治安大队侦办。经治安大队办案人员反复思想教育和多方调解,周某认识到自己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并于9月30日上午筹集到13万元交付给治安大队,30日下午,治安大队民警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将工资如数返还至19人手中。目前,该案件当事人被拖欠工资已经全部结清,对金州大酒店经营管理者周某恶意欠薪行为,尚待进一步处理。
对此,民警提醒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华商记者张建全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