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县森林警察大队侦办并移送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收缴野猪死体3只,土枪1把,查获猎套、电锚、钢珠弹、黑火药、农药除草剂等非法狩猎作案工具及药品。
9月27日,旬邑县森林警察大队在马栏镇巡查发现一辆白色五菱面包车形迹可疑,随即对该车辆进行了检查,当场查获野猪死体3只。警方立即控制嫌疑人位某,并对其家进行检查。经查,嫌疑人系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五顷塬回族自治乡人,在其家中查获作案工具猎套、电锚、农药除草剂等工具,同时查获土枪1把,钢珠弹、黑火药共计2.4公斤,铁丝、钎子若干。经审查,位某对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位某已被旬邑县森林公安机关移送甘肃省庆阳市森林公安局侦查办理。
市森林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在禁猎区、禁猎期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猎套、地枪、排铳等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猎捕及贩卖、经营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华商记者史嘉婷 通讯员 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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