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支出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
2 继续教育
每人每年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3 大病医疗
对个人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按每年6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
4 房贷利息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5 住房租金
无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44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6 赡养老人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 2.4 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并公开征求意见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实施时间
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一: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支出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子女的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扣除。父母双方可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
专家解读:每年每位子女1.2万元的教育支出扣除标准,可大体覆盖全国各地各阶段子女教育的平均支出,相当于我国城镇就业人员人均月工资的2倍,并适度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专项二:继续教育
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专家解读: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分设定额,是因为学历继续教育,尤其是在职研究生等费用标准一般高于非学历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概念比较宽泛,一些未纳入职业目录的个人兴趣爱好培训,与职业技能关联度不高,暂不纳入此次扣除范围。为降低征管难度,非学历继续教育按照证书定额扣除。
专项三:大病医疗
对个人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按每年6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凭证为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或复印件)。
专家解读: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定义,当家庭自负医药卫生支出超出家庭总支出的40%时,则该家庭发生了灾难性医药卫生支出。按此推算,我国的灾难性医药卫生支出标准约为1.6万元。此外,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的起付线主要集中在5000元至2万元,统筹考虑不同纳税人群收入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允许1.5万元以上的医药费用扣除是合理的。
专项四:首套房贷款利息
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凭证为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专家解读:将扣除范围限定于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是为了与“分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相衔接,兼顾调控效果。此外,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月均利息约1025元到1189元,征求意见稿规定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与此较为接近。从国际上看,韩国、墨西哥、意大利等国房贷利息扣除限额占人均月工资约10%到15%,上述扣除标准约占我国人均月工资15%,处于较高水平。
专项五:住房租金
无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44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每月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扣除方式为依据住房租赁合同扣除。根据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专家解读:扣除标准较大程度覆盖了全国平均租金支出水平,同时兼顾了各地租金水平的差异性。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总体上略高于房贷利息扣除标准,体现了对租房群体的照顾。
专项六:赡养老人
每年按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
如果老人子女已经去世,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实际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也可获得赡养老人扣除。
专家解读:将被赡养老人规定为60岁(含)以上老年人,与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以及当前退休年龄一致,社会易于接受。
算账一
月薪万元或可“零纳税”
小李,已婚,月薪1万,“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房租4000元/月,孩子上幼儿园,父母60多岁。
起征点为3500元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缴税345元;起征点为5000元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税90元。
根据新政,小李可享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摊扣除额)。个税=(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3%=0元。也就是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月薪万元可能零纳税。
算账二
月入2万元者可减税超7成
杨某,独生子女,月薪2万元,孩子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未购房,租房住,自己正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
不考虑“三险一金”情况下:
个税改革前每月应缴个税3120元
今年10月1日后应缴纳个税1590元
2019年1月1日后,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后,共计扣除4600元。每月应缴税款为830元。
比按照2018年10月1日以前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的税款少缴2290元,税负水平降低73.40%。 综合新华社
编辑:刘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