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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子遭哄抢 洋县公安锁定3嫌疑人将依法处理

时间:2018-10-25

  10月19日,华商报曾以题为“拉桔子货车西汉高速追尾后拖至洋县,车主贱卖桔子有人帮忙有人哄抢”(详情点击)为题报道了货车追尾贱卖桔子遭哄抢一事,随后此事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0月23日,洋县公安局调查后作出回应,已锁定3名嫌疑对象,将对有违法行为人员将依法处理。

  据洋县公安局10月23日的情况通报称,2018年10月17日凌晨00时30分许,辽宁籍司机王某某驾驶辽P**重型半挂牵引车拉载桔子,沿京昆高速自西向东行驶至龙亭收费站附近,因疲劳驾驶追尾前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当事人王某某负全责。

  随后,损毁车辆于凌晨5时40分许被救援拖至洋县朱鹮大道与108国道交汇路口。17日上午9时许,王某某为了减少损失,通过本地群众肖某某帮忙低价销售受损桔子。肖某某以张贴广告的形式发布销售信息,现场叫卖,允许有购买意向的群众上车厢挑选,后陆续有群众以每筐30元的价格购买。

  当日16时30分许,附近小学放学,家长及群众途径现场,因桔子价格便宜,引起群众争相购买,其中也有人趁售卖人员无暇顾及偷拿枯子。看到此情形,有热心群众向公安机关报警,有群众将交易现场的部分视频发布在网上,引起舆论和社会广泛关注。

  接警后,110立即指令洋州、戚氏两个派出所先后出警处置。民警到达现场经调查了解:群众称,是老板让他们自行挑检桔子,然后称重付钱;王某某称,他的桔子交由一本地水果商贩现场售卖,允许有购买意向群众挑选,现场称重付钱。

  通报表示,为了全面掌握事实真相,回应社会关切,洋县公安局成立“10.17”调查组,对该起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同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要求“有哄抢、盗窃等违法行为的人,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目前,调查组已走访群众180余人,谈话询问13人,锁定嫌疑对象3人,对调查核实有违法行为的人员将依法做出处理,相关调查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华商记者周金柱 张映伟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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