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调味品等4类64批次样品,合格58 批次,不合格餐饮具6批次。
10月24日,从该局稽查科了解到,此次抽检中,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3批次、调味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59批次,餐饮具不合格6批次。
不合格产品分别是:宝鸡市金台区尚隐爱尚龙虾店使用的米饭碗;宝鸡市金台区美美熙家韩国紫菜包饭饭店使用的长盘,凤翔县西府大道蜀香家宴川菜馆使用的菜盘,关中风情园扶风第一碗使用的泡馍碗,宝鸡锦湖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面碗,太白县达隆实业有限公司使用的圆盘;以上6家企业抽检的餐具均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金台区、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太白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华商记者 张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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