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公安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商洛公安机关一个集体三名民警受到公安部隆重表彰。其中,丹凤县公安局铁峪铺派出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是我市唯一受到公安部表彰奖励的基层单位。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刘刚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洛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樊有宏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柞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党磊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据了解,丹凤县公安局铁峪铺派出所,连续12年被公安部评为“一级公安派出所”,多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刘刚,带领全市森林公安队伍一路追赶超越,跻身全省森林公安前列。5年以来,商洛市森林公安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6541起,破获了一大批在国省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抓获嫌疑人62名,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此类新型犯罪活动,商洛市森林公安局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他本人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洛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樊有宏,在28年的刑侦技术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累计单独或参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10000余次,为破获刑事案件提供痕迹物证2000余起,检验鉴定各类痕迹物证鉴定书600余件,并依靠痕迹物证直接破获了各类刑事案件数30余起。柞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党磊,从警10年来,先后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0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200余人,为广大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5月23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光照会见了我市荣获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郑光照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向载誉归来的先进集体和英模代表表示祝贺和敬意,并向战斗在一线的公安民警表示慰问。他说,全市公安系统要广泛学习宣传英模代表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公安英模精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努力使我市公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华商报记者 陈永辉 通讯员 王丹 文图
编辑:华商报供稿